【涉偷鮑魚】高級督察涉警總偷兩罐鮑魚9.28裁決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將罐狀物品放衫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26 1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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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公共關係科 被告黃敬修(左)。(梁錦麟攝)

警方公共關係科前男高級督察,涉於警察總部偷取2罐即食鮑魚,被控1項盜竊罪,案件今(26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。受警長委托分發9罐鮑魚的男警供稱,曾以貼紙標記鮑魚,放到特別分組辦公室的3層櫃,以其認知該些鮑魚屬於該組職員。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,被告曾走到擺放鮑魚的櫃前,將罐狀物品進衫袋,又扭轉附近1個閉路電視鏡頭的方向。裁判官溫紹明裁定案件表證成立,被告不作供及不傳召證人,案件押後至9月28日裁決。

隸屬社交媒體傳訊組特別分組的警員李伯勇供稱,案發前1天奉警長蔡偉青的指示,將捐贈的50罐鮑魚之中的9罐貼上紅色貼紙,再放在辦公室的3層儲物櫃,並告知同組的8名同事他們有權享用該些食品。

李續指,案發時公共關係科有裝修工程進行,因此在特別分組的房間安裝3枝閉路電視鏡頭作保安用途。李同意沒有拿取鮑魚的紀錄,但以其認知房內的鮑魚屬於特別分組的9位職員,並指其他督察或長官級的人員均可入房。

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,可見被告進入特別分組的房間,走到櫃前彎腰,隨後將罐狀物品放入外套口袋,又將櫃子附近1個閉路電視鏡頭扭動至另一方向。

與被告同組的女督察黃凱儀供稱,她認識被告,但從未與被告談及有關鮑魚的話題。黃續指,她在案發期間確曾收到罐裝鮑魚,但忘記是有人放在她桌上抑或當面收到,印象中只有1罐。

辯方盤問時,指出被告與黃討論分發捐贈物資的情況時,曾提及可更有系統和透明,和須保留記錄。黃同意2人曾談過此事,但她沒有深究背後系統。黃又指被告曾主動分發物資,但主要由警長蔡偉青分發。

被告黃敬修(30歲,報稱警員),現已停職,被控於2020年10月8日,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,偷竊屬於香港警務處的2罐即食鮑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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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